苍山大蒜
苍山大蒜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苍山大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苍山大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苍山大蒜,亦称葫或葫蒜。据东汉崔实著《东观汉记》载:“李恂,为兖州刺史,所种小麦、葫蒜,悉付从事,无所留”。由此知之,那时大蒜便在山东安家落户。
大蒜有很高的食用价值和药用价值。《本草纲目》中谈及大蒜时说:“北方食肉面尤不可无”。大蒜具有降低胃内亚硝酸盐和抗肿瘤作用,仓山大蒜的这种作用更为突出,该县居民普遍有常年生食大蒜佐餐的习惯,除此之外,在收获大蒜的季节,蒜薹、蒜苗、新鲜大蒜成为家家户户的主要蔬菜。据山东省医学院科研所对山东省胃癌低发区的现场调查,发现仓山县是长江以北10万人口以上的县中胃癌死亡率最抵的县。
仓山大蒜的成分优于他地大蒜成分的原因在于:仓山蒜区的土壤含较高的有机质,氮磷钾偏高;蒜区的井水多为偏碱水井,部分井水近似一级肥水;仓山大蒜在品质上除了具有香、辣、粘、浓、美味等特点外,其17中氨基酸含量均高于外地大蒜。
仓山大蒜外贸出口已有20多年历史,远销新加坡、马来西亚、柬埔寨、泰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
在临沂市各蔬菜批发市场、零售摊点有售。
苍山大蒜地理标志产品
地域范围
苍山大蒜基地现有面积24000公顷,东至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东杨庄村;西至向城镇杨庄村;南至长城镇前芦洼子村;北至大仲村镇泉汪村;辖10个乡镇560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6′~118°17′,北纬34°39′~34°59′;地域保护总面积24000公顷。年产量3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