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婚礼习俗
绍兴婚礼习俗为绍兴非物质文化遗产。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人类历史上,婚姻是与人类自身的生产密切相关的行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民族中,产生了颇为复杂的婚制、婚俗和婚礼。因而,必然受到公众的重视和关注。在绍兴当地,传统的婚俗礼仪沿袭了先秦时代婚嫁中的“三书六礼”古习,即聘书、礼书、迎亲书谓之“三书”和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谓之“六礼”,之后又在此基础上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新的格局,婚礼过程中的名目繁多,不胜枚举,较之古代单调的“六礼”有着更加鲜明的民俗特征和越文化特色。
从先秦时代开始,就约定俗成一套男女结合的“文礼”,经历代统治者倡导,因时因地繁衍变成二、三十道程序。旧时,绍兴婚礼习俗的全过程包括换庚谱、订盟、过文定、过礼、求喜、报期、娶亲、开脸、哭嫁、辞堂、发亲、迎嫁妆、拜堂、传茶、喝交杯酒、入洞房、铺床、坐床、陪新郎、陪十兄弟、陪新娘、陪上亲、陪媒、谢媒、示箱、穿鞋、三朝回门等规矩在内。
这些婚礼习俗,经千百年传承,婚姻观念与习俗逐渐有了变化,除绍兴部分农村仍保留着做媒、订婚、结婚的习俗外,现代的婚礼习俗在保留了一部分传统习俗的基础上,已经简化、文明了很多,而且还有许多新式婚礼不断出现,如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等形式。总体来讲,现代绍兴婚俗更讲究隆重、喜庆、热闹,婚礼现场,亲朋好友都会道贺,祝愿新人白头偕老,早生贵子等。
2008年11月,被列入第二批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