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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春

送春
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送春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送春,是弋江农村春节前后一项重要的节日民俗活动。人们通过送春拜年表达祝愿、交流情感,其中的对唱还具有很强的娱乐性。送春分布于南陵、芜湖、当涂、宣城及江苏省的南京高淳等地。在民间,送春相传始于“明代永乐年间,六月降雪,延误农时,通过天子送春,以期大地回春、庄稼生长、百姓安居乐业”的传说,流传至今有六百多年的历史。送春在形式上表现为人们敲锣打鼓,挨门挨户唱春歌,名曰“送春”。春歌歌词为七字一句,句末押韵。演唱时多用当地方言行腔切韵。春歌内容多为祝福国泰民安、五谷丰登、四季平安之类的吉祥语。还要求送春者上门见啥唱啥,随机应变,上古下今,七十二行,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堪称口头传唱的“百科全书”。送春由于简单易学,多是同伴口传身授,自由学唱,无固定师徒关系,属集体传承,因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民间春歌艺人很多。代表性传承人有王伟峰、穆善喜等人。春歌经典作品有《送春歌》、《九天出门歌》等。送春有着突出的价值。送春是一项民俗活动,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其内容丰富,能反映当时现实,因而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历史价值。歌词七字一句,句末押韵,腔调柔和,具有一定的文学、审美价值。春歌内容多为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具有教育和价值导向功能。人们通过送春表达良好的祝愿、交流情感、凝心聚力,具有社会和谐价值。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业、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产生于农耕时代的“送春”活动丧失了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生活环境。“送春”这一民俗事象处于濒危状态,春歌也濒于失传境地,急需加以保护。

信息来源: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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