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舞
巫觋祭祀活动中的舞蹈。原始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低下,人类对宇宙间物质运动的规律、自然现象等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冥冥中好像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在支配世界,于是,神鬼的概念产生了。巫觋则是被认为能与神鬼交往、代表它们说话、执行它们意志的人。
在祭祀活动中,巫觋以卜筮、巫词、咒语以及歌舞等手段制造气氛,沟通人神之间的“联系”。其中尤以舞蹈为重要的手段。《说文》中说:“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周官·司巫》载“若国大旱,则率巫而舞雩。”屈原的《九歌》,也是巫觋祀神的歌舞。王逸的《梦辞章句》说:“昔楚南郢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屈原放逐,……出见俗人祭祀之礼、歌舞之乐,其词鄙陋,因作《九歌》之曲。”
殷商时期,巫觋权力甚大,直接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指导国王的行动:“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秦汉以后,儒教的盛行,佛教的传入,道教的形成,渐使巫术失去了原有的显赫地位,但仍然大量流传于民间。在许多祭仪中的舞蹈形式被道教吸收。道教分为两大派系,一为方仙道,它融合了春秋以来企求长生不老的方术,为统治阶级上层服务;一为巫鬼道,其宗旨为祈神禳福,驱鬼逐疫,主要在民间流传。随着时间的推移,巫舞的形式和种类越来越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仅湖南沅湘流域的巫舞,归纳起来可分为3大类:①祈神降福许愿类。凡遇天灾1、求子求财则“唱尸王”、“冲傩”、“贺仙娘”,其代表舞段有《发功曹》、《造云楼》、《立寨》、《接兵》等。这些舞蹈的特点是以丰富多姿的所谓神力魔法手势和盘旋飘逸的禹步相结合,舞者体态轻盈婀娜,神情肃穆。②酬神还愿类。如“旱龙船”、“跳买光倡”、“跳油鼓”、“栽花”、“郎君走香”等;其特点是,凡由巫觋表演的单人舞、双人舞,技艺精湛、高超;若由巫觋领舞,群众会舞的,则节奏明快,情绪热烈。③还有一种俗称“跳大神”,装鬼弄神,舞蹈时哆哆嗦嗦,无章法,多即兴。汉代铜饰上的巫舞形象(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此外,如师公舞、萨满舞以及寺庙舞蹈,都属巫舞。巫舞一般动作较硬直,多棱角,幅度大,带有较浓厚的神秘色彩。
巫舞,在漫长的岁月中,充满封建迷信色彩,但它在民俗学、社会学、宗教学方面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在艺术上,也有相当的审美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加工整理,许多巫舞已改造成民俗性节日中的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