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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夜故事

宜章夜故事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宜章夜故事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宜章夜故事是宜章县历史悠久的汉族传统群众性民俗文化活动,每逢春节,从初一到十五元宵期间,或单家独户,或多户联合,或以群团、单位组织装演夜故事。“故事”游展时,火把通明,爆竹轰鸣,锣鼓喧天,观看群众人山人海,万人挤街。1995年,湖南省省文化厅授予宜章县城关镇为“夜故事艺术之乡”;2010年,宜章夜故事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宜章雄居湘南边陲,人口密集,物产丰富,地形、地貌构造奇特,成为中原与岭南往来、交流的要冲,古称“楚粤孔道”。除了南北官道通衢外,北有到郴州的“骡子街”,南有舴艋从玉溪广东北江。据旧县志记载:“县处湘粤冲要,南北商货转输关键,清咸年间,水运僦舟,陆运顾夫,县城东门外设有转拨大栈数十家,万商辐楱,冠盖如云。”“粤盐运销湘境,县内多盐埠,以此致富者亦多。”“万商辐楱,冠盖如云。”足可见古时宜章的繁华。

然而,13世纪中叶,即元末时期,朱元璋反元建明,中原战乱,南来北往的商队,惶惶不安,忧心忡忡。为祈路途平安,也为避晦驱邪,以求生意兴隆,人财两安。于是,随行带着彭祖、妈祖、如来佛祖、观音、关公、财神等神、佛、天罡、星宿塑像。每到驿站便安好神像,摆上供品,点香秉烛、烧纸钱虔诚供奉、祈祷。临行,又把神像收藏好。而有的,把神像驮在骡马背上,有的请专人用背箱背着,大阔佬则把神像用小轿子抬着。久而久之,这种背、抬、驮神像行走的习俗被精明的宜章人耳濡目染,沉移默化而承袭下来。加上许多外地客商看中了宜章这块风水宝地,在这里落户居住,繁衍子孙。于是日久成俗。每逢春节,人们抬着各式神像游街穿巷,走家串户,送财神、送好运、送好彩头。各家各户秉烛烧香、烧纸钱、放鞭炮迎财神、迎吉祥红运,有钱人还打发利市。清乾隆后,湘中祁剧传入宜章,观者趋之若鹜,风行一时。于是,人们把一些喜闻乐见的戏剧人物,用童男童女装扮起来,抬着游走。原来单一的祭祀文化逐渐演变成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而东关、南关两街,每年从正月初一到十五,此起彼伏的“斗”故事,更是佳话不绝,妙趣无穷。

旧时,县城东关街和南关街每年要“斗”故事。这个“斗”不是“斗争”、“打斗”。方言的“斗”是“斗把”、比赛和奏数等多重意思。比什么?比质量、比数量、比幽默、比风趣、比人气、比人才、比才智。两街轮番出演,如:第一天,南关街出《姜太公钓鱼》,意即引诱东关街出场;第二天东关街亮出《打渔杀家》,意即“出就出,哪个怕哪个?你要钓我家鱼,我就放1的塘,捞完你的鱼,摸完你的螃蟹、螺丝和蚌壳……”然后,南关街出一台《薛仁贵征“东”》,接着,东关街出的是《五虎平“南”》。如此“斗”演,妙趣环生。到正月十五元宵晚上,两街的故事“斗”(凑合)在一起联合大游展,炮铳连天,热闹非凡。而城中的中夏街,既不从南关街也不从东关街。但是,东、南两街要“斗”赢对方,双方都要请中夏街的人帮忙。中夏街也就乐此不彼。

宜章夜故事是一种古老的汉族民俗文化,“夜故事”活动时间,多在每年春节初一至元宵节期间的晚上进行。其形式是:将汉族民间传统、神话故事,著名文学、戏剧故事和各时期新人新事等,用戏剧手法将真人化妆、着装、造型,配之以道具和场景,利用马、板车、轿子、彩棚等,或驮,或推,或抬,将“故事”高高托起1展示,使观众见其型而悟其意,联想其故事情节。其中用架、轿抬的,称抬故事;用马、骡、驴驮的,称马故事;故事人物自行走动的,称走故事。其中马故事在旧时很盛,现今已稀有了。

由于“故事”活动时间在夜间进行,“夜故事”也就由此得名。

传承下来的夜故事,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保持着原汁原味的汉族民俗、民风。取材于神话故事的有:二十八宿、八仙飘海、嫦娥奔月、三星高照、牛郎织女、七仙姑下凡、劈山救母、龙宫借宝、哪吒闹海、观音坐莲、唐僧取经等;取材于戏剧故事的有:姜太公钓鱼、昭君出塞、桃园结义、孔明借箭、穆桂英挂师、薛仁贵征东、五虎平南、白蛇传、空城计、平贵回窑、打渔杀家、三请梨花等;取材于民间故事的有:渔翁戏蚌精、张古董磨豆腐、毛国尖打铁、撬兀、西巴烂抖碓等,现代故事有:刘胡兰、江姐、董存瑞、阿庆嫂、杨子荣、红灯记、红色娘子军、雷锋、焦裕禄、山村女教师、我们爱科学等。此外,还有时新故事,多是把十二生肖拟人化,随年而变,如鸡年则《金鸡报春》,猪年则《金猪贺岁》等。

宜章夜故事的制作简单易行。选好题材后,用戏剧手法化妆、着装,然后造型,用抬架抬着“故事”游街走巷。所需物品:一是戏剧行头、服装、抬架(多为四方板桌、马、板车、轿子或临时扎彩棚)等,加上简单场景布景;二是火把。旧时无电用于照明。现发展用直流电瓶作故事灯饰;三是锣鼓钹、唢呐。现今有的用录音机作故事音响效果。

故事、火把、锣鼓钹,称为夜故事“三大件”。这些器具、制品,除服装要根据故事人物1外,其他都是取之于家庭之现有,量财而行。“抬故事”的演员因需要劳力抬着走,一般选用聪明、灵活的童男、童女或少年。“走故事”或“马故事”,演员长幼不论。旧时,能自家装演故事的人家,表示其人财两盛,子孙发达。因而装、演故事成为当地一种荣耀。

宜章夜故事的衍生、演变、发展、传承,经朝历代,历史悠久,从元末明初算起,约有700年历史。宜章夜故事与其他万事万物一样,与人们的思想、意识,与时代,与民俗、民风,与生产、生活诸条件和环境,息息相关,不可分割。

1.宜章夜故事是民族宗教、信仰、思想意识的产物。千百年来,中华民族有个共同信仰,就是神、佛能保平安、驱1。这种思想意识在人们遭灾受难,时运不济时更加强烈。元末明初,北番南侵,朱元璋抗敌反元,中原烽火四起,民不聊生,人们出自生存本能,于是借神、佛保佑来自安1、自想自解、自励自奋。特别是长途商贩,以神、佛随行作护身符,于是为后来的“夜故事”构建了皱形。

2.宜章夜故事是时代的产物。明、清时期,处于君主统治时代,贫民百姓生产、生活、生老病死,无所依靠,唯一的寄托就是求神保佑;唯一的信念就是1能为自己赐福惩恶。这种意愿,成为广大人们特别是唯心论者的共识。也就使这种抬着神像游村走巷,挨家挨户迎春接福行为,被广大人接受,成为一种久传不衰的群众活动。其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各时期的时代特征、轶闻趣事融入故事,给它注入新鲜血液,推动、促进夜故事向前发展。使其由初时的单一1、祭祀内容,演变成带着各时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烙印的综合文化艺术。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整体效果日臻丰满。

3.宜章夜故事是民风、民俗的产物。在湘南,自古流传着“玩正月,游二月”和“正月玩,二月游(走亲戚),三月再出牛(生产)”的俗语。古代最盛行庙会。自周朝以后,建庙宇成为祭神、祭祖的第一孝行。求神拜佛、许愿还愿也就不约成俗。自清以后,耍龙灯、狮子、社戏等成为百姓年节最好“玩”的课目。受中原文化和南国文化浸染,而不断演变的夜故事,也就顺理成俗,成为城关人们每年初一到十五的重头“玩”乐。如果不是民俗的支撑,夜故事也就难能沿袭至今。

4.夜故事是生产、生活的产物。劳动创造艺术,艺术演绎劳动,这是人所共知的。原始的夜故事抬神像,是因为人们为保生产、劳动、商贸、生活平安而萌生的意识行为。随着发展,人们把自己生产、劳动、生活中的“故事”装演出来供人欣赏。《张古董磨豆腐》《西巴烂抖碓》《毛国尖打铁》等故事,都是人们生产、生活的写照,它们为夜故事新生增添了乐趣,丰富了内容,不断促进夜故事向前发展。

5.夜故事是文化艺术的再创作。1941年版《宜章县志》记载:“城市装演夜故事,清光绪初年最盛。”据考,清乾隆年间,湘中祁剧传入宜章,为人民喜闻乐见,观者如潮,学唱、学演者成风。许多脍炙人口如《打渔杀家》《薛平贵回窑》《薛仁贵征东》《孔明借箭》等,一时成为故事的主要题材,到清光绪初年便成鼎盛。

宜章夜故事立足于民俗、民风的土壤,它表达了各个时代的民众,向往美好、安宁,祈盼兴旺、发达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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