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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壮族的欧贵婚俗

田林壮族的欧贵婚俗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田林县的壮族地区,女孩子到了婚嫁的年龄,往往不是嫁出去,而是娶婿上门,这种叫“欧贵”(即“娶婿上门”,也叫“入赘”)的奇特婚俗自古流传至今,而且十分普遍、盛行。

在田林的壮族中,不少村屯上门入赘的男子往往占同龄男子的大半以上。一个村屯里,家家户户都有人上门入赘,真是与众不同,别有一番风味。“欧贵”婚俗中女娶男嫁,上门的女婿深受尊重,家庭结构没有婆媳、姑嫂等关系,比如男方去到女方家中,女方是长女,女方弟妹就称男方为“大哥”,长辈则称其为“老大”;如果是次女,女方弟妹就称男方为“二哥”, 长辈则称其为“0”,以此类推。当地对“欧贵”的男子的社会地位也都是同样平等给予的,男子无论是社会地位或是家庭地位都得到应有的尊重,体现“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观念,因为女方可以娶夫回去,姓氏跟谁姓都可以,因此女孩也可以延续香火,所以“欧贵”婚姻比例仍相当高,女人“半边天”的说法毫无夸张。田林壮族上门入赘婚姻如此之多,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女方而言,源于以下四种情况:

原因一:自古以来,田林壮族民间一直尊崇娅洛(壮族民间传说的造物主布洛驮之妻)、娅幌(壮族民间传说的谷物女神)和娅囊仙(壮族民间的女英雄)等,因此,壮族民间素来有“男女都一样”的观念,人们对生男生女的态度都基本一样,并不在意是男是女。在他们眼里,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有时候,觉得女孩子比男孩子更会体贴和伺候老人,更会孝顺父母,因此,他们往往希望生育女孩。家里生有女孩,特别是对那些聪明、漂亮或者具有某种特长的女孩,父母一般都不愿或不轻易让其外嫁。

原因二:村里的环境条件好,或娘家比较富裕等,也往往不愿让姑娘外嫁。一些城镇或村屯,当地自然环境较好,交通比较方便,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都相对比较优越,而男方家的各方面条件又不如女方家,这时候,姑娘们通常也是不愿意离开本村屯,不愿意离开娘家,而其父母亦不肯让自己的女儿嫁出去。于是,便招姑爷上门入赘。

原因三:那些只生有女孩而没有男孩的家庭,就更需要招姑爷上门入赘传宗接代了。按照壮族民间习俗,男子上门入赘,要改随女方姓氏,女方家就有人传宗接代了。有的人家认为,嫁女儿出去只赔不赚,划不来,虽然出嫁前男方要付给一定的彩礼,但出嫁时娘家同样要有相当的嫁妆陪嫁。

原因四:女方是长女或兄弟外出工作的家庭,也通常招姑爷上门入赘,来担当家里的“顶梁柱”,把女婿当作儿子看待。

就男方来说,主要源于家里兄弟多。如果家里兄弟多,且家庭经济又比较困难,父母没有能力讨那么多的儿媳妇,就只好让一部分儿子离家上门入赘。而有时,媳妇多了,妯娌之间往往难免闹不团结,无端给老人增添许多烦恼。特别是国家还没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前,人们生小孩都比较多,一对夫妻常常都会生育五六个以上的小孩,有的甚至多达10来胎。孩子多,家庭经济自然就困难,而住房亦有限,因此,让一部分男孩子上门入赘就很自然了。

在田林壮族村寨招姑爷上门,常见的有短期上门和永久入赘两种情况。

短期上门:时间多则5到8年,少则2至3年,甚至更短,到期即让女方随丈夫回夫家。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于女方弟妹尚小,需要姑爷先上门一段时间,一起照顾女方的弟妹,待弟妹长大了便可离去。这种婚姻男人们一般都乐意接受,因为结婚时,男方往往不需要付给女方太多的彩礼,基本上由女方家里自行操办。将来男方携带妻子回自家时,不得与女方家分配家产,届时只能任由岳父岳母分给多少即得多少。这种情况的上门后来又演变成一种叫“做两边人”的婚姻状况,即男女同是一个寨子人时,生产劳动方面则两边家里都要兼顾。

永久入赘:这种情况在相亲说媒时即已事先讲好,有的还立字据,以示永不反悔。永久上门入赘的男子要改随女方姓氏,至少其子女必须随母姓。即使将来分了家,家里的神台亦只摆供女方的祖宗。有的人家则让子女带父母两姓。

“欧贵”的步骤和程序与“欧贝”(娶媳妇)大体相同,都要经过问亲(上门求亲)、定亲(摆定亲酒、定婚酒)、合八字(请会看黄道吉日的师公给男女双方合生辰八字,合则成婚,不合则双方另择他人)、迎亲(迎接新人结婚)等程序,只是不比“欧贝”(娶媳妇)隆重而已。不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群众婚姻观念的变化,“欧贵”与“欧贝”一样,步骤和程序都大大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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