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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七月半

象山七月半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象山七月半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农历七月半,古称鬼节,抬城隍、装鬼卒、扮罪人、放焰口、点水灯,行神赛会,天下皆然。象山建县千余来一直为浙东主要渔区,其称呼却按地有别,如在爵溪被呼为“神赛会”、石浦东门村则叫“太平节”、定塘周岙称“鬼节”、涂茨钱仓叫“七月半节”、“珠山”叫“中芝节”,名称不一,内涵相同,即祭祀祖神,追奠亡灵、祈求吉祥,禳祸免灾,保佑丰收。同时,“七月半上”会期上呈现的龙灯、抬阁、鼓琴、高跷等民间艺术百彩缤纷,传统戏剧曲艺日夜竞演,人们在此时可无所顾忌,尽情渲泄,这是象山沿海渔民们在每年中期的最热闹和最欢快的节日。但尽管在同一县域,其会期表现形态又各有侧重:爵溪以七月十五为中心,分初十“开印(即为神像添彩)”,十四“扫街(即行会的预演)”,十五行会,十六“放水灯”,卅“放忏”,历时20天,会期最长;东门村则以制作和放“水灯”见长,水灯又叫海灯,用草和竹子制作连成排,形状有鱼、虾、蟹、莲花、海星、荷花以及其他各式,内点蜡烛,于夜间放流漂浮于海,非常壮观;涂茨一带尢以放“焰口”为主,焰口其实是一种请僧、道各持法器进行诵经来祭祀和超度亡灵(尢其是在海里生产的渔民的亡灵)的仪式。上述习俗,有的曾一度消失,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在逐步恢复,不过在内容、形式和规模上,产生了不少附合现代社会的更新和变动,对丰富渔民文化生活、创建和谐社会环境有积极意义。

信息来源:宁波市文化馆(宁波市展览馆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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