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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塍元宵民俗

新塍元宵民俗
嘉兴非物质文化遗产
新塍元宵民俗为嘉兴非物质文化遗产。

新塍元宵民俗

秀洲区新塍镇自清代就有“鳌山灯会”之举,时称“水嬉”,每十九年一举,举必在闰四月,各坊热心此事者挨户筹钱,于水面装成泉石、亭台、人物、花卉等,争艳斗巧,愈出愈奇,远方来者舟以万计。

“鳌山”是指灯景制作,是由数百盏花灯堆扎成山,形似巨鳌,俗称“鳌山”。因活动在傍晚进行,花灯齐放,故有“鳌山灯会”之称。鳌山以亭台、楼阁、山石、园林为背景,也有扎成园林山庄、人物花卉等争奇斗艳,以此先行;随后是管弦锣鼓、地戏马灯;还有跳无常、走高跷和各色彩灯。有的还配以童男或木偶,编成戏文,做各种表演,形象逼真。鳌山灯会多配有民间乐器,吹吹打打,沿街而行,观者有万人之多,热闹非凡。鳌山(灯景)一般有大、小之分,双肩扛着的是小鳌山,又名“掮鳌”,大鳌山通常总是在最后作为压阵之宝。举办鳌山灯会,常伴有名扬各地的火凉伞展示。具有典雅、古朴、精致、灵巧等特点的纸凉伞格外引人注目。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春,知县朱启凤因举办鳌山灯会活动费用太大而明令禁止。然而鳌山灯会活动和火凉伞的展示在各种地方史志或文人墨客的诗文中都留下了动人的记载。

民国初年,新塍镇工商业日益繁荣,镇上有钱庄、典当、油坊、木行、丝行、米行等六大产业,互相角逐,一片繁荣景象。每当农历三月半迎神赛会,常有鳌山参与其间,时称“日鳌山”。

民国十四年(1925年)农历闰四月某日,举行鳌山灯会,全镇各坊设计各种彩灯和鳌山,于傍晚时分聚集于能仁寺前整队迎灯。各坊以起马牌为前导,敲锣打鼓,管弦乐队、地戏、马灯、调无常、走高跷、灯彩,最后才是鳌山,与其并行的便是典雅、精致、细巧的各色火凉伞。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农历四月举行了新中国成立前新塍镇历史上最后一次鳌山灯会。2010年,新塍镇在第十二届元宵民俗文化节活动中恢复了传统的鳌山灯会。

新塍元宵民俗被列入第三批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信息来源:嘉兴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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