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婚俗
婚俗是客家五大人生礼俗中最为重要的礼俗,其形式多样、仪式复杂、功能丰富,体现了浓郁的客家特色。龙南客家婚俗,表现在婚俗观念上的几个特点是:(一)客家是父当权的家长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儿女婚姻起主宰作用。婚姻形式以“嫁娶婚”为主,即男方向女方求婚,女方嫁入男家成婚。(二)客家宗族兴盛和传宗接代的观念特别强,希望多添男丁,家大业大。如果膝下无子,就常以女招郎(招赘婚)的办法把男方招入女家,不致于断了香火。(三)客家女子从事家务和参加劳动的能力较强,所以地位比中原汉族的女子高。在婚嫁礼节上同样受到父母的重视,嫁妆也尽可能丰厚。(四)客家人一般同族同姓不联婚。乡村基本是按姓氏聚居的,邻村不同姓可以结婚,同村的子孙不许结婚,跟仇族也不通婚。
俗随时变,随着社会的发展,时至今日,虽然各阶层繁简不尽相同,但生活在龙南各乡镇的客家人,一般都要经过一以下几个隆重的仪式:婚前礼俗(相亲、订婚、送日子)、婚事礼俗(担席、接亲、哭嫁、送嫁、斩煞、拜堂、入洞房、正宴、闹洞房)、婚后“三朝”回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