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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小国光苹果

瓦房店小国光苹果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瓦房店小国光苹果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特定品质

瓦房店小国光苹果属于小型果,外表红绿,耐储藏,口感细腻,味道酸甜,而且都采用的苹果套袋生长方式没有农药的污染。

瓦房店地处辽东半岛中西部,东经121°13′—122°16′,北纬39°20′—40°7′,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降雨量为580—750毫米,无霜期为165—185天,日照时数为2600—2900小时,年均气温为8.3℃—10.3℃,其中9—10月份昼夜温差在10℃左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光照充足,雨量适度,作物生长发育条件得天独厚,适宜苹果、樱桃、葡萄以及桃子等多种树种栽培,并以果实肉脆多汁、口味甘美、色泽艳丽而著称于世。 上世纪60年代,就被誉称为中国辽南地区的“水果之乡”和“苹果基 地”,成为闻名世界的全球水果最佳生产区域和国家果品重点出口基地。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被国家农业部先后评定为“国家十大果品出口基地”、“全国先进果品生产基地”、“环渤海湾地区苹果优生区”、“全国优质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全国水果加工创业基地”、“全国水果加工示范基地”,被国家果菜专家委员会先后授予“中国果菜无公害生产十强县(市)”、“中国优质果品出口基地重点县(市)”和“中国苹果生产20强县(市),2010年,被农业部授予“国家级苹果标准化示范县”等称号, 全市现有果园面积60万亩,栽培果树4000万株,其中结果树面积50万亩;正常年景,水果产量在65万吨左右,其中苹果40万亩、2500万株,年可实现产值18亿元。

小国光主要集中于沈大高速、哈大公路和长达铁路两侧的瓦房店地域,主要乡镇有得利寺、松树、万家岭、许屯、李官、赵屯、永宁、土城等地。适宜的气候条件和土壤条件,为那里的苹果生长奠定良好基础。有史志记载,瓦房店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就开始种植从小国光,最初栽植在中长铁路馆子车站至得利寺车站沿线。建国后,有着百年历史的瓦房店小国光从种植面积到产品质量都得到进一步提高,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目前,瓦房店市栽植小国光苹果10万亩,300万株,年产10万吨,占全省国光总产量的1/3左右。这些果品不仅畅销国内,而且多年来一直出口到俄罗斯远东地区。

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瓦房店小国光苹果”荣获中国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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